顶点小说 > 科幻小说 > 我地球救世主 > 第1196章 各自出手,各有神通!

不管是水晶文明星舰反击的炮火,还是敌人各种诡异的攻击,都被徐风百分之百的防御了出去。

    而徐风的攻击威力,虽然不足以和唐龙媲美,但在众人之中也十分突出。

    徐风的天赋原本不比唐龙等人,只是一个优秀的特种兵,一个兵王。

    但是他为人勤奋,一点也不矫情,舍得拉下面子向别人请教,因此实力的进步一直很稳定。

    再加上苏木几次对众人的改造和增幅,徐风逐渐的脱胎换骨,终于达到了今天这个地步。

    路云全身都被一层赤红的火光包围,他横冲zhi撞,不可阻挡。

    相比于其他人,路云的进攻更加的狂放,他没有把太多的精力放在防御这件事上,他宁愿拼着自己受一些伤,也要把自己的攻击发挥到极致。

    火系异能,本来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最具有破坏力的异能之一,路云在火系方面的天赋,那是出类拔萃,亿中无一。

    又加上苏木不断的点化他,不断的增幅他,路云的天赋已经达到了一个极为恐怖的地步,仅次于唐龙。

    在进入玄黄世界之中,路云又学到了玄黄世界之中的仙术,把火焰异能改为了火焰仙术,攻击力更上一层楼。

    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一个魔法师,一个火系魔法师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火系魔法师,那就是移动的炮台,是不需要进行防御的,只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火力就行。

    在路云看来,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,在敌人还没有反击之前,就把敌人打死,敌人就无法反击你,自然你的防御就是绝对完美。

    “南明离火剑!”

    “三昧真火!”

    “六丁神火!”

    于是乎,一个又一个强大的火系仙术,在路云的手中被施展出来。

    这些颜色不一的火焰,或者化为神龙,吞噬敌人的星舰,或者化为凤凰,翱翔在敌人舰队之中。

    或者产生剧烈的爆炸,炸毁敌人舰队的外壳。或者进行持续的燃烧,仿佛在追杀敌人一样,消耗敌人的生命。

    总之在路云惊人的杀伤力之下,水晶人死伤惨重,而路云和其他人一样,对于这些胆敢入侵地球的侵略者没有丝毫的同情。

    听到敌人的哀嚎,路云下手更狠了。

    “万剑归宗!”

    “天外飞仙!”

    “剑扫八荒!”

    “御剑术!”

    “剑神!”

    田旭东的战斗风格更像一位剑仙,他现在已经不需要实体的剑,随时可以化出无穷的能量之剑,这也许就是心中有剑手中无剑的境界吧!

    田旭东的剑术之精妙,威力之绝伦,连玄黄世界的几位仙人都赞叹不已,李乘风都不得不承认,论起剑术来,田旭东虽然是后起之秀,却比自己更加的强大。

    田旭东的剑,没有太多花哨的颜色,全部呈现青色,田旭东称之为青萍剑。这样的青萍剑,是他体内能量所化,他体内的能量十分充沛,一次最多可以化出十万把青萍剑。

    万剑齐发对于田旭东来说,那是最基本的操作,实在没有什么了不起。

    田旭东的剑,化为一道道的青色流光,纵横于水晶文明的星舰之间,眨眼工夫,就能击穿一艘星舰。万剑之下,坚固的星舰瞬间千疮百孔,显得是那样的不堪一击。

    剑气纵横,剑影重重,田旭东以气御剑,剑气合一,把自己的本领发挥出了十二分。它所造成的破坏力,简直和唐龙旗鼓相当。

    “法天象地!”

    “金刚护体!”

    “大力金刚!”

    “雷霆金刚!”

    “野蛮冲撞!”

    王大山是土系天赋,后来开始主修自己的肉身,他的肉身越来越强大。进入了玄黄世界之后,王大山学习了许多和肉身相关的仙术,尤其是可以把自己变成顶天立地巨人的法天象地,这是王大山的最爱。

    此时的王大山,以法天象地之术,变化的成为一个宇宙巨人,体型虽然不如定光菩萨那么巨大,但也十分高大了。此时他人如其名,在众人眼中,真的就和一座大山一样。

    以法天象地之术,变为巨人之后,王大山并施展金刚咒,催动各种金刚的力量。这让他的肉身,金刚不坏。而他冲入敌人的舰队之中,起到了保护众人的作用。

    因为王大山的体型太大,目标太明显,敌人的大部分火力,都是落在王大山的身上,这无形之中,为众人减轻了很大的压力,否则的话,路云是绝对浪不起来的。

    王大山的破坏力却并不强,只是防御力惊人,此时充当了肉盾的作用,这大大提升了众人对他的好感。无论是什么时候,一个人能够充当肉盾的队友,总是会得到很高的评价。

    钱不勾站的地方很有意思,他站在了王大山的后脑勺上,躲在王大山的头发里。他是一个弓箭手,过去他如此认为,现在他如此认为,未来也会如此认为。

    钱不勾曾经以为,弓箭会被淘汰,毕竟那是冷兵器时代的远程武器,到了近现代之后,只能作为体育比赛维持下去,在实战之中,已经毫无意义,是完全打不过枪械了。

    不过苏木的出现,指给了钱不勾一条光明大道,让钱不勾知道,如果异能和射箭配合起来,那还是很有搞头的。

    后来科技的发展,更是让钱不勾的前途豁然开朗,用高科技打造出来的弓箭,威力完全不逊色于枪炮,甚至能够超越枪炮。

    后来钱不勾还接触了地球权限,接触了仙术的力量,因此钱不勾打造出了自己的专属武器,那是科技与魔法结合而诞生的弓,造型金光闪闪,虽然有些土气,但土气之中还带着一些帅,又土又帅的,蛮符合钱不勾的审美的。

    钱不勾将这把弓命名为后羿射日弓,这是为了向神话传说之中的后羿致敬。神话传说之中,天上有十日,导致人间干旱,赤地万里,民不聊生。

    后羿这位出色的射手,便连续射掉了九个太阳,解决了人间的危难。至于后来西王母奖励了后羿长生不老药,结果嫦娥偷吃了灵药飞上月球,让后羿变成了光棍,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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